消委會|搬屋公司收費藏3大魔鬼細節 7成公司或即場加收費用
撰文: 王明芳
發布時間: 2024/07/15 16:50
最後更新: 2024/07/15 16:52
【消委會/消委會測試/搬屋公司/收費】很多人搬屋時都會僱用搬屋公司,不過小心留意收費陷阱。消委會今日(15日)公佈最新一期《選擇》月刊,調查發現搬屋公司對「全包價」的定義均有不同,部分表示需按情況加收費用;至於近年新興的「按件收費」,雖然標榜無隱藏收費,惟個別物品每件的收費相差可逾7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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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|調查20間搬屋公司收費
消委會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,向126間提供本地家居搬運服務的公司發出問卷,查詢包括報價及收費方式、最低消費金額、額外收費和惡劣天氣下安排等服務條款,最終僅有20間公司回覆。
20間公司主要以3種方式收費,分別是按每件需要搬運傢俬、電器和紙箱等逐一計價的「按件收費」;以 車程、需動用車輛數量或物品佔車輛空間方式計價的「按車收費」;以及按包括物品數量、拆裝工夫、人手和所需時間等定出一個價錢的「全包價」。
消委會|「全包價」差距最多逾1.3倍
在接受調查的20間搬運公司中,有16間提供「全包價」收費。消委會預設了兩個例子向各公司索取報價。假設一個2人家庭於平日由鯉魚門村屋搬往將軍澳一屋苑,合共需要搬運22件傢俬電器、8個紙箱和10個膠箱,「全包價」報價由$4,800至$11,200,相差逾1.3倍。若假設一個5人家庭於周末由北角搬遷往美孚,需搬運40件傢俬電器、20個紙箱、15個膠箱、2個紅白藍袋和2個旅行袋,「全包價」報價介乎$6,800至$12,000,相差約7成半。
消委會|魔鬼細節1:物品數量過多或多收費用
消費者在索取報價時一般都未收拾好所有物品,僅靠搬運公司職員憑經驗作出評估再報價,若在搬屋當日需要搬運的物品數量超出報價時的預計數量,僅3間表示仍會按原定的「全包價」收費。
另外12間(75%)則會加收費用,其中4間有明確收費標準,會根據實際物品超出報價的比例,收取相應的額外費用;有6間則只籠統表示會加收費用,並無說明具體金額,當中3間稱若多出大量雜物或傢俬,才會額外收費,如屬小量則不會額外收費。然而,消費者對「小量」與「大量」的看法與搬屋公司的一貫做法可能存在差異,難以預計搬運公司最終加收多少費用,隨時影響搬屋的時間甚或引起爭拗。
消委會|「按件收費」價格相差最多逾7倍
不同公司「按件收費」的價格差距可以相當大。6間提供「按件收費」的公司,以「組合櫃」的收費最為懸殊,其中一間每件收取$70至$220,另一間則需$500至$1,800,相差最多逾7倍。
此外,不同公司的基本收費計算方法亦不盡相同,以最便宜的「小型貨物」為例,收費最低的一間每件為$6至$12,最高的一間則需$40至$80,但收費較高的公司已包括紙箱費用。
消委會|魔鬼細節2:周末及假日附加費
有搬屋公司大部分基本收費的項目都較其他公司為低,惟消費者若在星期六、日或公眾假期選用其服務,需要額外支付$200附加費,其他公司則不需要此項收費。
消委會|魔鬼細節2:搬運時上落樓梯要加錢
此外,如搬運時需要上落樓梯,有公司每層樓梯(15至20級)需要加收總額收費的30%,為6間公司中,樓梯額外收費最高的公司;其餘5間公司每層則需要加收總額收費的15%至20%。
此外,亦有4間公司提供「按車收費」服務,以運載半車5.5噸貨車的物品為例,收費由$2,000至$4,800,相差逾1倍。
消委會|選擇搬屋服務貼士
消委會提醒,消費者在選擇搬屋服務時,亦應留意以下事項:
- 消費者與搬屋公司簽約前應留意服務條款和合約條文,尤其應注意更改或取消搬屋服務的附加費用、損壞或丟失物品的處理方式、會否徵收上落樓梯、周末及公眾假期搬屋附加費等;
- 較貴重物品,例如首飾等,自行處理較為妥當;
- 部分搬屋公司要求預繳訂金,若取消服務則不會退還,消費者在確定服務 前應多作考慮;
- 消費者若以提供相片及影片方式索取報價時,應避免記錄自身或家庭成員 容貌等可以辨認個人身分的資料。搬屋公司亦有責任清楚列明其個人資料 政策,供消費者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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